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确定每月10或15日为代表接待选民日。
二、接待选民日活动的地点一般安排在人大代表之家,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地点。
三、每月的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由人大代表之家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轮流参加接待。
四、在每月的代表接待选民日前五天,分别在各社区(村)发布代表接待选民日公告,告知具体的接待时间、地点和代表名单。
五、代表在接待选民时要佩戴代表证,在接待过程中,要认真听取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作好记录,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六、代表在接待选民过程中,对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