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蔡河镇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
首页 人大概况 组织机构 工作制度 意见征集 代表亮身份 市联络站
浠水县蔡河镇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 | 工作制度
人大工作制度汇编
日期: 2023-08-22 11:31:50
发布人:
点击量:

关于浠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及机关

各委室联系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草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强化人大常委会对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的检查指导,按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根据有关法律和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浠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及机关各委室联系乡镇人大工作的通知》要求,浠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及各委室联系各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每 2 个月至少一次深入人大代表联络站调研指导工作。

第三条 联络指导具体内容:

1.指导人大代表联络站软硬件建设,硬件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牌子、有上墙制度、有办公用品、有公示栏,软件做到有代表信息公示、有年度活动计划、有代表轮值安排、有接待群众台账、有代表履职档案。

2.指导人大代表联络站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履职水平。

3.指导人大代表联络站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4.指导人大代表联络站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围绕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群众最关心、关切的社会热点问题组织调研、视察、检查、评议和走访选民等活动。

5.指导人大代表联络站严格落实县乡人大代表轮值坐班制度,接待群众、了解民情,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及时回复。

6.指导人大代表联络站做好工作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

7.指导人大代表联络站完成好县人大常委会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主任会议成员及各委室应当督促各代表联络站及时收集、整理、反馈人大代表、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第五条 主任会议成员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汇报联系指导的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开展情况。

第六条 本制度经浠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 本制度由浠水县人大常委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汇编 

(一)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职责

1、人大代表联络站是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联系选民、倾听意见、学习交流的平台。

2、各联络站配备一名站长、一至两名副站长、一名联络员、一名工作人员。站长、副站长、联络员须是人大代表。各联络员按照每3-5名代表划分若干个活动小组,根据各站实际情况,设若干个人大代表联系点。

3、人大代表联络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负责联络站全面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做好各项日常工作;联络员及工作人员负责代表活动通知、考勤、记录、档案等工作。

4、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体活动。重点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代表行动、接待选民、视察调研、学习交流、专题议事、执法检查、建议督办、述职评议等各类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5、原则上每月第二周的星期二为选民接待走访日。主要方式:定点接访、上门走访、微信联访、信箱留言。对于收集的意见建议,按有关工作程序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和及时回复。

6、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的主要内容有:

1.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

贯彻本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2.参加和应邀参加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其他调研活动;

3.采取多种方式,联系选民,听取与反映原选举单位、原选区选民以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回答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

4.参加学习培训,掌握履行代表职责的相关知识;

5.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6.交流开展代表活动和联系人民群众的信息和经验;

7.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等;

8.参加闭会期间其他执行代表职务的活动。

二、人大代表联络站要拟定好年度活动计划。活动计划的产生,根据省、市县乡人大年度工作重点,由活动小组提出建议,提交到全体代表集体讨论确定。活动内容可采取代表表决的形式确定。

按照便于活动的原则,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活动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年不少于四次,分散活动以各活动小组进行开展。每次活动做到中心主题明确、有重点、有目的、有效果。

人大代表联络站要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活动

五、代表活动建立统一的代表活动记录本,对每次活动详实记录,并专人保管,统一整理归档。

(三)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选民制度

一、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是加强与选民联系、了解选民呼声、积极为民代言的重要途径。

二、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以定期接待为主,确定每第二周的星期二定为接待选民日。

三、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一般安排人大代表联络站进行,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人大代表所在地的人大代表联系点进行,人大代表轮流接待。

四、人大代表联络站张贴人大代表接待选民计划,并提前三日发布公告,告知具体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及接待代表名单。

五、人大代表在接待选民时佩戴代表证,接待选民过程中,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认真做好记录。

六、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应认真归纳整理,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者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代表可以以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等,由站长汇总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四)人大代表联络站学习制度

1、人大代表联络站定期组织代表学习,由站长或其委托的副站长具体负责。代表活动时可先安排学习,后开展其它活动。

2、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的有关知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代表履职相关的专业知识

3、人大代表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指导学习和个人自学,统一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人大代表学习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代表之家或代表联络站每半年组织代表开展一次学习交流。

5、人大代表要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和水平。

  (五)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一、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是代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代表要保持同选民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认真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选民呼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群众,可以在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系点定期进行,也可以进村入户、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等深入了解情况。

三、人大代表应当在广泛联系选民的基础上,每年至少同5名选民保持经常的联系,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

四、代表对于选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不属于人大代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属于人大代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归纳整理,通过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形式交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程序办理

五、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向选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根据要求认真传达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和要求

六、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应当向选民报履行职务情况,接受选民的监督。

七、人大代表在联系选民群众时,要佩戴代表证,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放联系选民群众卡。

(六)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议办理工作流程

1、接待走访:人大代表接待走访选民群众,认真听取选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做好记录。

2、整理:人大代表联络站及时对选民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进行梳理,对合理不合法或现实条件办不到或不宜作为代表建议提出的,要作好解释工作或引导群众到信访部门或按司法程序反映情况;对符合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及时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提交。

3、交办:对已形成的代表建议,乡镇人大主席团及时交办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对不属于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可由乡镇人大主席团提交给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交办。

4、办理:政府或有关部门(承办单位)接到建议交办件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作出书面答复,送交同级人大和提议代表。

5、督办:乡镇人大主席团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视察督办,检查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以及群众的满意度和社会反映。

6、存档:人大代表联络站要将接待走访选民群众的登记表记录完整,连同代表建议件、承办单位书面答复等资料一并存档。

(七)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1、人大代表联络站要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形成代表联络站活动情况记录》、选民留言登记本》、《代表接待选民登记本、《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笔记本》等,对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记录。

2、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情况的记录由联络员负责填写。

3、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的记录要内容翔实、书写规范。联络站活动的时间、内容、方式、参加人员、提出的建议、报送承办单位及办理情况等基本信息要记录准确、清晰。

4、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记录、影像等资料要做到及时归档,并安排专人妥善保管。

5、人大代表联络站各项记录情况每年12月底向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室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