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川镇人大主席团
关于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
活 动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力军作用,助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工作方案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市人大常委会“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工作方案》(武常文〔2023〕1号),今年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黄冈市委、武穴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五共”发展理念,以助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目标,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依法履职、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活动主题
代表行动以“聚力共同缔造”为活动主题,围绕美丽城乡建设,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查找影响美丽城乡建设的中梗阻,打好加快美丽城乡建设的组合拳,切实解决美丽城乡建设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使我市城乡环境变得更有颜值、更有活力,更加宜居、宜业、宜游。
三、活动内容
以“三美”“四进”为抓手、发挥人大代表“五员”作用为主要内容:
“三美”:美好家园、美丽城乡、美好生活。
“四进”:进城镇,看今年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办理进展情况、市容市貌、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残缺破损等整治情况;进村(社区),看居民房前屋后清洁程度、村庄整治改造情况,看背街小巷改造、公共环境建设、物业管理等情况;进村(居)民户,了解村(居)民对“共同缔造”的满意度,收集广大群众的急难愁盼、意见建议;进市场主体,了解市场主体经营发展及参与“共同缔造”等情况,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产业兴旺,推动经济发展。
“五员”:政策精神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收集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城乡建设的参谋员、活动效果的监督员。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代表培训学习活动(4月下旬至5月上旬)。4月下旬,召开全市2023年度“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5月上旬,以各代表小组为基本单元,组织全镇各级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全镇各级人大代表完整全面把握“共同缔造”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共同缔造”的理论依据、深刻内涵、精神要义、路径方法和政策要求,明确代表行动的目的、主题、内容、步骤等要求,促进代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为活动开展打下坚定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二)开展走访调研活动(5月中旬至5月下旬)。按照就地就近方便的原则,将全镇 123 名四级人大代表(其中黄冈市级人大代表3人、武穴市级人大代表26人、镇级人大代表94人)编到全镇 9个代表小组。各代表小组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平台,按照“集中学习部署、分组走访、收集意见建议、集体讨论表决、提交意见建议”(二集中一分散)的工作流程,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发挥代表“五员”作用,积极引导群众“主意大家拿、办法大家想、事情大家做”。引导乡贤能人、有志之士、市场主体及广大群众,出智出力、出钱出物,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整合民力,不断推进“共同缔造”活动蓬勃开展。
(三)开展“共同缔造”专题视察活动(6月上旬至中旬)。认真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加强对“共同缔造”活动进行监督。由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部分专业领域代表以专业代表小组的方式就宜业宜居和美乡村发展、美丽城乡建设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专题视察活动,形成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交办、转办。
(四)规范办理代表建议(6月下旬至7月上旬)。代表要对活动中了解的情况和收集的意见进行分析梳理,形成代表建议。按照分类分层分级处理原则,做好代表建议交办、转办等工作。代表建议属于余川镇职权范围内的,由余川镇人大直接交有关部门办理;属于武穴市级职权范围以上的,由余川镇人大主席团报武穴市人大常委会。同时要加大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力度,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形成监督闭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代表行动”在镇人大主席团领导下,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王会才同志担任组长,镇人大副主席晏露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晏露担任,具体牵头负责该项活动落实。各代表小组要切实增强对此次“代表行动”活动的认识,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作用,负责做好代表行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代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提出代表建议,带头参与视察督办。
(二)坚持依法履职。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找准人大定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组织和引导代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映情况,回应和推动解决问题,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不直接处理问题的原则,代表行动中发现突出的问题,要及时向各级人大报告;涉及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方式向人民群众公布活动时间和内容,公布代表参与活动情况,让更多的群众知晓活动、参与活动、监督活动。要全面推介各级人大代表投身“共同缔造”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推动“共同缔造”活动深入人心,营造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活动实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轻车简行下基层,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求实效,力戒搞形式走过场。要有序组织代表参加活动,将代表参加活动情况记入履职实绩档案,作为代表履职评价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