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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河镇人民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方案
日期: 2023-11-17 09:06:44
发布人: 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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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在镇人民代表大会上,由人大代表以投票方式决定,交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实践创新,是各级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举措。根据黄冈和麻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在我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代表票决制)工作,根据我镇实际,报镇党委同意,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和人大代表作用,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积极发展基层民主,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进一步推进政府兴办民生实事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富实效,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民生实事项目真正建成人民满意的民心工程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二、票决范围

纳入代表票决制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是以乡镇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社会资金为辅,由镇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且社会效益较为突出的民生类公共事业项目,一般应为当年度可以完成的项目,对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应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代表票决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在镇党委领导下进行。支持和促进镇政府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主体、群众参与”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机制。

(二)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发扬人民民主,突出代表主体地位,扩大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参与度,开展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民生项目代表建议、项目实施代表监督、实施效果代表检验。

(三)坚持量力而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要回应群众现实需求,又要考虑财政状况,区分轻重缓急,科学稳妥推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小事、急事、难事。

(四)坚持依法办事。立足人大自身职能,依法按程序开展代表票决制工作,切实做到权限法定、运作规范、程序简明、管用可行,确保代表票决制工作有序进行。

(五)坚持注重实效。以民生实事项目有效实施为目标,坚持效果导向、实事求是,组织代表积极参与科学选题、投票决定、跟踪监督,推动民生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

四、工作步骤

代表票决制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项目征集初定阶段。为保证民生实事项目的可行性,在项目征集和初定环节由政府主导、代表参与、广纳民意,保证民生实事项目的可行性。

1.项目征集环节。镇政府在通过自身条块渠道征集项目的同时,应通过网络、公众号、政务热线等多种途径发布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公告,明确征集候选项目的类型、投资额度等条件,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征集,公开征集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 个月。镇人大主席团要依托“家站点”等代表履职平台,组织代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通过议案、建议等多种途径,积极提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对征集到的建议项目进行汇总梳理遴选,形成民生实事项目库。

2.确定候选项目环节。镇政府从民生实事项目库中初选项目,从必要性、可行性、公益性普惠性等方面开展论证评估,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初选,形成初步建议方案,征求镇人大主席团意见后,提交同级党委研究后审定,按照 20%30%的差额比例确定提请镇人代会会议审议票决。

(二)项目审议票决阶段。项目审议票决环节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审议、程序规范。

3.审议票决环节。候选项目由政府提请年初举行的人代会会议审议,政府应就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每一个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完成时限、相关要求等)在全体会议上作说明。镇人代会会议将审议候选项目纳入大会会议议程,安排必要时间,保障代表充分审议。大会全体会议依法按程序差额票决出正式项目,票决结果当场宣布并以大会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监督评估阶段。为保证民生实事项目的有效实施,在项目监督和评估环节要切实发挥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4.项目实施环节。镇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精心组织实施,进行项目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实施计划,要加强过程督查和质量管控,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适时将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确需调整的,政府要报同级党委同意后,按职责权限由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批准调整。

5.监督推动环节。镇人大主席团要将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组建项目监督小组等方式,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全过程监督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地。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要在下一年度继续开展监督,推动项目如期完成。镇人大每年年末人代会应听取政府实施项目情况的工作报告,大会应作出相应决议。

6.评价问效环节。镇人大要在次年年初人代会上听取和审议政府上年度票决出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经审议后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同级党委,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满意度不高的项目,政府应做情况说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福田河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林来澍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志雄、镇人大主席吕华担任副组长,镇人大七个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为工作专班成员,负责指导镇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各相关镇直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实施代表票决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各代表小组根据本通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镇党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全过程;镇人大主席团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镇人大职能和代表主体作用,把充分尊重民意、严格依法办事落实到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各环节;镇政府要积极支持代表票决制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初定、组织实施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代表小组要结合实际开展实践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代表票决制工作科学、规范、有效。镇人大主席团将跟踪了解各代表小组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探索完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镇人大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和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落实中的做法和成效开展有计划、有重点的宣传报道,强化舆论引导,凝聚各方共识,为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督查机制,制定考核细则,加强督促检查,有力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使代表票决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