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建设好。代表小组按照便于组织管理和方便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配强代表小组组长,由1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1名代表骨干担任副组长(联络员),负责小组各项工作开展。建好代表小组活动室,保证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配备相应的活动设施。
2.制度执行好。建立健全代表小组调查研究、学习培训、专题视察、联系群众、活动考勤等方面的制度。做好代表参加活动、出席会议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对代表小组活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以及活动中形成的调研报告认真把关,总结反馈代表小组活动先进经验和代表发挥作用的先进事迹。
3.活动开展好。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代表依法履职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和新载体,注重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有成效的活动。代表小组每年活动不少于2次,且代表参与率不少于80%,有活动计划,有活动记录。
4.作用发挥好。围绕争当法律政策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为民办事的服务员、民事纠纷的调解员、公正执法的监督员,发挥每个代表的优势,有计划地引导代表每年分别侧重开展1至2项活动,并建立《代表履职档案》。
5.服务选民好。组织代表经常与选民保持联系,收集选民意见建议,通过提议案、建议、意见等形式,积极向政府及部门反映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关心群众利益,热心为民办实事、做好事,充分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工作明显成效。